關于明確2025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考生攜帶考試物品的說明
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5-17 返回列表

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,規(guī)范考生入場檢查、統(tǒng)一要求,現(xiàn)就考生攜帶考試物品做如下明確:

1.考生嚴禁攜帶任何背包(含手提袋等)、書刊、水杯(含礦泉水瓶)、報紙、稿紙、圖片、資料、手表(含智能、機械、石英等各類手表和手環(huán))、具有通訊功能工具(如手機、智能眼鏡、照相設備、掃描設備、其他智能設備等)或者有存儲、編程、翻譯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橡皮、涂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點(考試封閉管理區(qū)域)。

2.考生可攜帶黑色或藍色墨水筆,以及2B鉛筆、透明文具袋等考試用品參加考試。

3.部分有需求的科目還可攜帶繪圖儀器、無存儲和編程功能的電子計算器等考試用品。

考生進入考點(考試封閉管理區(qū)域)時,須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攜帶物品(如眼鏡、文具、準考證等)的檢查工作。

祝各位考生考試平安順利,取得理想成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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